用户名  密码    注册
旧版入口   设为首页     加入收藏  广告报价  联系我们
首        页 行业动态 招商引资 本月热荐 热点招商 活动公告 投资讲坛 景区推荐 开发前沿 旅游规划 远景设计 第一论坛 旅游地产 热门楼盘 旅游投资商  
节庆会展 旅游营销 人才集市 政策法规 旅游统计 行业标准 旅游政务 旅游产品 旅游设备 户外装备 旅游酒店 旅游院校 旅  行  社 红色旅游 同业交易馆  
走出国门 人文地理 明星旅游 美食天下 旅游民俗 学术博文  专题访谈 旅游视频 探险自驾 野外生存 美景美色 旅游游记 便捷服务 旅游人物 网上办事处  
首页 >> 同业交易频道
太湖县旅游局旅游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及投资形式

       优惠政策

        (一)投资开发旅游项目由风景区管理处负责牵头,对项目的引进、洽谈、论证、审批,实行一个窗口对外,一条龙服务,在项目材料齐全的基础上,10天内办好有关手续;对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所需的电力、交通、能源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优先从速安排,并按本地同行业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。

       (二)在风景区内开发生态旅游项目用地,不改变权属和用地性质的,只需报林业、土地等主管部门备案。开发其它项目用地,改变土地权属和用地性质的,由政府委托统一征用、统一供地,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,其费用属县本级的一律免收。

       (三)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增值税在两年内予以返还,工商管理费免收三年。投资形式以上项目独资、合作或股份形式均可。

         旅游投诉:投诉处理机构   太湖县旅游局规范管理科联系电话:0556-4160798


行业资讯

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:0574-87890866,87896255
  • 24小时值班电话:013008907626
  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传真:0574-87896255
  • 邮编:315040
  • E-MAIL:yjlygh@china.com.cn
  • 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兴宁路280弄25号星辰明珠大厦1507